危险化学品的使用
(1) 实验之前应认真阅读所用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(MSDS),了解化学品的性质,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。
(2)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,在不影响实验结果的前提下,尽量用危险性低的物质替代危险性高的物质,减少危险化学品的用量。
(3) 使用化学品时,不能直接接触药品、品尝药品味道、把鼻子凑到容器口嗅闻药品气味。
(4)一切有毒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,通风装置失效时禁止操作;身上沾有易燃物时,要立即清洗,不得靠近明火。
(5)严禁在开口容器或密闭体系中用明火加热有机溶剂,不得在烘箱内存放、烘烤易燃有机物。
剧毒品的使用与处置
在使用过程中,必须按要求在防护设施或专用实验条件下操作。学生实验使用,必须有实验室专职人员负责领用、保管、分发学生实验用量,一般不得超过当天使用所需量,项目负责人监管投料使用情况。
实验产生的剧毒品废液、废弃物等要妥善保管,不得随意丢弃、掩埋或倒入水糟,污染环境;废液、废弃物应集中保存,联系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处置。
(一)不同种类的剧毒废液,应分别暂存在单独的容器中并做详细记录,不能将几种剧毒废液混装在一个容器中。
(二)废弃的剧毒化学品,必须保持原标签完好、清晰,由原器皿盛装暂存。剧毒化学品的包装材料及空瓶等,应单独收集存放,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。